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琼评协〔2022〕54号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落实《海南省资产评估行业“业务质量提升主题年”活动实施方案》,省评协决定开展2022年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在海南省财政厅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自查内容
自查的内容主要为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专业胜任能力、风险防范机制、质量控制体系及项目质量等方面。具体包括:
(一)资产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主要包括:评估机构是否满足资产评估法和财政部规定的设立条件;合伙人或股东任职资格情况;是否存在挂名或不在资产评估机构专职执业的情况、建立质量控制体系的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质量情况。主要以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抽查报告不少于20%)及开展的资产评估业务为主。各评估机构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以往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自查。
三、自查的要求
(一)各评估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成立专门自查工作组,明确专人负责,确保自查工作有成效。
(二)对执业质量的自查,可参照省评协提供执业质量检查有关表格,抽取资产评估报告,逐条对照打分自查(依据中评协《资产评估行业检查工作手册》),并进行汇总分析;对机构内部治理的自查,应依据资产评估相关法律、法规、准则和质量控制制度作出评判,对发现问题进行描述和分析。
(三)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说明,对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针对性的提出整改措施。
(四)请于2022年10月31日前将《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报告》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庄容 曾熹
联系方式:0898-68597602 68531368
QQ邮箱:289747570@qq.com
附件:
1、2022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报告(参考格式)
2、2022年执业质量自查相关表格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2年8月24日
文件下载:2022年执业质量自查报告-模板(附件1).docx
2022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自查业务发现问题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