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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2 10:25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琼评协【2018】2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18】16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8】17号)的要求,为做好我省2018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提升资产评估机构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二、检查组织领导
    省评协成立海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公室(以下简称检查办公室),组织领导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副会长兼秘书长明有文担任,副主任由监管部主任庄容和执业质量检查委员会主任万大春担任。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抽选比例为我省设立的非证券资格资产评估机构总数的20%,涉及投诉举报、受到行政处罚或因内控不严、内部管理不规范,而出具过有质量重大问题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可作为检查的重点对象。
    四 、检查范围和内容
    检查范围以被查资产评估机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主,以中评协2017年9月之前发布的资产评估准则作为检查标准。检查工作以抽选资产评估报告的方式进行,检查时,可以对与被查资产评估报告相关的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查阅,如果发现存在重大问题,检查组认为确需进行延伸检查的,需向检查办公室报备。
    检查内容主要是资产评估报告的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是: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资产评估论;资产评估报告是否清晰、准确的陈述报告内容,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从省评协检查人员专家库选聘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较高业务水平的资产评估师担任。
    六、检查步骤
    (一)检查准备工作。2018年5月中旬抽选确定检查资产评估机构和选聘检查人员; 2018年5月下旬,召开检查工作布置会及对参加检查工作的检查人员进行集中培训。
    (二)检查组实地检查工作。2018年6月,检查组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工作,并于6月底前结束
    (三)检查组撰写执业质量检查报告。2018年7月,检查组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撰写检查报告,并于7月底前向检查办公室提交检查报告。
    (四)检查总结和处理工作。2018年8月底前检查办公室完成对机构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2018年9月底前,检查办公室完成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上报中评协检查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被选聘为检查人员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参加检查工作,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
   (二)检查组及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的要求,严肃纪律、服从安排、认真履职,按时完成此次检查任务。
    (三)被检查的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检查通知书中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由机构首席评估师负责协调检查的各项工作;
    3、及时安排签字资产评估师和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