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组成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24 17:17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组成成员的通知
琼评协【2016】5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强化协会的自律管理工作,维护会员的权益,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的规定,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理事会决定设立惩戒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执业检查委员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等5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委员会组成成员已经第二届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现予印发。
附件1: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2: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3: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5: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
附件6: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6年9月28日
相关下载:
附件1: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惩戒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doc
附件2: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doc
附件3:海南省资产评协会执业检查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docx
附件4: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申诉与维权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doc
附件5: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