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师
年检工作的通知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86号令)、《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2019年资产评估师年检和上报2018年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情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在海南省内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资产评估师。
二、年检内容
(一)资产评估师年检内容
1、是否在资产评估机构工作;
2、是否履行协会《章程》规定的义务;
3、是否停止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满12个月;
4、是否按规定办理变更及离所备案手续;
5、是否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
6、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7、是否存在受到行业自律惩戒、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二)资产评估机构信息情况
1、是否完成2018年度资产评估项目信息备案;
2、是否建立职业风险基金或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三、年检程序
(一)报送材料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附件1)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附件2)
3、非资产评估师专业人员一览表(附件3)
4、资产评估师年检表(附件4)
5、2018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报备汇总表(可以在报备系统导出);
6、《资产评估师诚信信息申报表》(无相关信息的,
无需填报)(附件6)
7、2018年度职业风险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的需提供保单复印件(2019年新设立的机构无需填报)。
8、资产评估机构为资产评估师缴纳社保费凭证复印件、人事档案有效证明或者退休证书等复印件;
9、资产评估师缴纳会费证明;
(二)审查材料及实地抽查
1、2019年3月15日至31日,我会组织人员对资产评估机构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2、2019年4月8日至12日,我会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部分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业务报备情况和评估师专职执业情况。
(三)年检处理
1、4月下旬将通过年检的资产评估师在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公告,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
2、对于在协会代管的资产评估师作为暂缓通过年检处理,待转入资产评估机构后,给予办理年检。在此期间不得签署资产评估报告。
3、在协会代管超过12个月未转所的资产评估师将转为非执业会员处理。
四、年检要求
(一)为做好年检工作,确保年检人数稳定,年检期间暂停办理资产评估师转所(会)工作,年检公告后恢复办理。
(二)资产评估师应当对年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应对本机构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报送虚假材料的机构和评估师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年检的资产评估师,评估机构应向协会书面上报未参加年检原因,如因本人自愿转为非执业会员的,应报送转非职业会员申请材料。
联系人:庄容
联系电话:0898-68597602
QQ邮箱:768232250@qq.com
附件:
1、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2、资产评估师一览表
3、非资产评估师专业人员一览表
4、资产评估师年检表
5、2018年度资产评估项目报备汇总表
6、资产评估师2018年度诚信信息申请表
7、2018年职业风险金提取和使用情况表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月9日
相关下载:附件(1-6表)1.docx
附件7.xls
琼评协【2019】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