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简介
海南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98年8月,是全省性资产评估行业自律管理组织,经海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为非营利行业社团组织。接受海南省财政厅的指导和监督管理,接受海南省民政厅的社团登记管理,同时接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业务指导。
本会最高权力机构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是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全省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常务理事会代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理事会下设若干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是理事会履行职责的专门工作机构;专业委员会是理事会负责行业发展中专业管理及专业技术问题的专业工作机构。秘书处为本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落实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决定,承担本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本会的宗旨是: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加强行业自律管理,指导、监督会员规范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于会员、服务于行业、服务于市场经济;提高会员专业技能和道德素养,提升行业社会公信力;协调行业内外关系,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全面促进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本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全省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目标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办理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事宜,并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年度检查;
(三)贯彻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及相关规定的执行,组织对会员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实施自律性惩戒,规范执业秩序;
(五)负责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海南省考区的考务工作;
(六)制定资产评估行业收费指导意见,并监督其执行;
(七)组织会员后续教育培训工作;
(八)推动行业人才建设工作;
(九)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究,为会员提供技术支持;
(十)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改善行业执业环境;
(十一)支持会员依法执业,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资产评估行业宣传;
(十三)开展与国内、国际同行业之间的交流活动;
(十四)办理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机关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委托或授权的其他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其他应由本会办理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