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关于印发《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12 09:01
中评协〔202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指导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现予印发,供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碳资产评估业务时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
附件: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17号——碳资产评估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