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评协〔2023〕1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有关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规范数据资产评估执业行为,保护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在财政部指导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请各地方协会将《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及时转发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附件: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9月8日
附件下载: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