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办理转所需提交材料
发布时间:2024-02-05 15:08
执业会员办理转所,应当通过系统向转出机构所属地方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与转出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证明;
二、与转入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称转入机构)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执业会员在资产评估机构与分支机构之间转所,无需提供上述材料。
执业会员申请转入协会代管的,无需提供第(二)项材料。